扬州最新通告!必须佩戴口罩

2021-01-15 07:00:55

关于进一步强化冬春季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

扬控发〔2021〕6号

 

        冬春季是病毒传播的活跃期,春节将至,人流物流进一步加大,疫情传播风险增加。为切实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,现就进一步强化冬春季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:


        一、所有在扬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、省、市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,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。党员干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,管好家人、亲属,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。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对违反规定或严重影响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,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。


        二、境外和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来扬返扬人员,须由专车接驳,配合做好“14+14”隔离医学观察(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14天居家观察管理),配合做好病毒核酸检测。居家观察管理期间不得外出,每天如实向属地街道(乡镇)社区(村)报告健康状况。


        三、出现发热、咳嗽等不适症状人员,须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规范化设置的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就诊(名单已公布)。未设置规范化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患者,应引导患者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。到零售药店购买退热、止咳等相关药品须实名登记。


        四、进入医疗机构、火车站、汽车站、机场、客运码头、农贸市场、商场、超市、宾馆、饭店、浴室、影剧院、展览馆、网吧、歌舞厅、福利院、养老院等室内公共场所和旅游景区,必须佩戴口罩,并主动接受体温检测、“健康码”和“行程码”查验。


         五、保持勤洗手、常通风、“一米线”的良好卫生习惯。原则上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、联欢、聚会等活动。控制线下会议规模,线下会议单场50人以上,应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,报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备案。春节期间倡导省内过节,非必要不出省;不组织、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,提倡线上拜年,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。


        六、置办年货时,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,应到商场超市定点专柜实名购买,主动查验“集中监管出仓证明”,并提供真实联系方式。接收快递包裹或在家清洗冷链食品时,做好个人防护和包装消毒。不从高中风险地区、国(境)外网购、海淘物品。


        七、寒假期间,各级各类学校不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。高校要安排师生员工分批次有序错峰离校和返校,确保离校师生员工行程可追踪。校外培训机构要落实人员管控、测温查码、健康监测、通风消毒等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。


        八、春节期间加强对外地返乡人员排查,发现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要及时上报并落实管控措施。农村地区要充分利用村广播、大喇叭等加强疫情宣传。提倡喜事缓办、丧事简办。

 

扬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

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    

2021 年 1 月 14 日